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批编制单位编制日期1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作业指导书为了建成高质量的道路基层,避免因基层质量不好而产生的面层过早破坏等现象,特编制作业指导书,要求各项目经理部结合工程设计图纸、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严格遵照执行,确保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施工质量
水泥稳定碎石施工前应由检测试验中心通过室内试验确定符合工程设计要求的水泥稳定碎碎(砾)石配合比,科学合理确定水泥掺量、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干(压实)密度
1、材料要求(1)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应在 3 小时以上,终凝时间应在 6 小时以上,宜采用标号较低的水泥
快硬、早强水泥以及受潮结块变质的水泥均不得使用
水泥用量宜按设计及规范要求通过试验确定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并经复试合格,方可使用
(2)碎石: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城市主干路),水泥稳定碎石作底基层时,颗粒最大粒径不应超过 37
5mm;用作基层时,最大粒径不应超过 31
集料符合规范要求,软弱颗粒和针片状含量不超标,不含山皮土等杂质,各种材料堆放整齐,标识、界限清楚
水泥稳定碎石级配范围要求符合规范要求,并经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3)水:采用饮用水及不含油等有机杂质的中性水2(PH6~8)
2、准备下承层水泥稳定碎石施工前,应清除下承层面层上的各类杂物及散落材料,用土培好路肩
培土时,应根据水泥稳定碎石分层的虚铺厚度,同时按水稳的虚铺厚度分层培好路肩,培土宽度要求 30cm 以上,并与水泥稳定碎石一同分层碾压,确保施工范围内的水泥稳定碎石碾压密实,达到规范要求的密实度,并避免造成水泥稳定碎石的浪费
水泥稳定碎石摊铺时,要适当洒水,保证下承层表面湿润
下承层表面应平整、坚实,具有规定的路拱,没有任何松散的材料和软弱地点
下承层的平整度和压实度应符合规范的规定,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铺筑水泥稳定碎石
水稳施工前,应按要求做测量放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