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单位调试及试运行管理方案一、管理目标本方案管理目标是检验建筑物系统自动控制、协调运作的能力,确保建筑物各机电系统的工作处于最佳状态,满足业主方的使用要求。首先在系统调试过程中,检查施工缺陷,测定机电设备的各项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在测定设备的性能后对其进行调整,以便改善由于设备之间的相互不均衡而导致的问题,确保为业主提供良好舒适的使用环境;其次在系统调试和试运行的过程中积累总结相关数据,为今后的系统运行及保修提供指导性的资料。二、总体部署1、工作流程调试运行总流程图2、工作原则2.1、消防联动调试由施工总承包负责,专业分包商、设备供应商、监理、业主及设计等各方人员配合。2.2、除消防联动调试外,机电系统的所有联动调试由施工总承包商负责,施工总承包(给排水及消防水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商、设备供应商、电梯供应商、监理、业主及设计等各方人员配合。2.3、在给排水及消防水工程未正式验收及开通前,仍然要保持临时消防设施及地下室临时排水设施可随时使用。3、方案编制3.1、系统调试前,施工总承包专业分承包、设备供应商编制系统调试方案,经施工总承包审核,并报送业主、监理审批后方可进行调试。调试方案应包括调试计划、调试方法、人员组织、日程安排、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等内容。3.2、消防系统调试方案由总包负责组织编制,报监理、顾问、业主审批执行。3.3、机电系统调试方案由施工总包方负责组织编制,报监理、顾问、业主审批执行。3.4、调试工作涉及不同的施工单位、供应商,不可预见性因素较多,因此有必要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发生紧急事故时,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按照应急预案执行,不得因单位自身利益而不执行应急措施。4、联动调试准备工作4.1、调试区域断水,门窗完整,现场整洁、卫生,精装修外装修工作已基本完成。4.2、水、电、气等已接通并正常运行。4.3、各系统的系统调试工作已完成。4.4、各项方案、计划等技术指导性文件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核。4.5、调试使用的仪器、仪表应有出厂合格证并严格执行计量法,不允许在调试中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超过检定周期以及检定不合格的计量仪器、仪表。4.6、调试人员已到位,参与系统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调试经验,对各系统的工艺流程、控制原理非常熟悉,有较强的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问题和排除故障的能力,并由各系统主管施工员带队负责。5、资料收集5.1、调试测试数据是工程的重要资料,也是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同时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