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市应急协调救援联动机制为全面整合我市现有的应急协调救援力量,建立统一、完善的应急协调救援指挥调度体系,使各部门、各社会协调救援力量在处置各类灾害和突发事件中能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圆满完成各类应急协调救援任务,特制定登封市市应急协调救援联动机制
一、建立健全市应急协调救援指挥机构(一)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各有关部门开展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主要职责是:1.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预警联动机制和应急协调救援工作机制;2.掌握各类应急协调救援队伍建设和突发事件情况,制定完善应急协调救援预案并组织联合演练;3.协调专业、志愿、企(事)业应急协调救援队伍,将其纳入综合应急协调救援队伍的动员、训练、调度、作战体系;4.加强各类应急协调救援队伍的培训、训练、演练及管理;5.组织应急协调救援装备、物资配备和储备,建立健全应急协调救援物资、应急处置装备和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1保障制度,统筹各类应急物资日常准备和应急状态时的生产、调配、供应,并建立全市范围内跨区域的应急物资调剂供应渠道;6.组织应急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活动;7.及时收集、核实、上报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根据灾情需要及时调度、指挥相关力量进行处置;8.依照相关规定,发布应急协调救援信息
(二)应急委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具体履行应急委统一指挥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职责
总指挥长由分管应急协调救援工作的政府领导担任(必要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由政府各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办、政府应急管理、公安、安监、驻地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急协调救援支队和突发事件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承担应急协调救援职责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市政府办,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分管负责人兼任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指导、督办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应急协调救援工作
二、应急协调救援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