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属哲学范畴,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认知,它是一种对事物的感观思想,它是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意识形态不是人脑中固有的,而是源于社会存在。人的意识形态受思维能力、环境、信息(教育、宣传)、价值取向等因素影响。不同的意识形态,对同一种事物的理解、认知也不同。它是系统、自觉、直接地反映社会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是社会诸形式中构成观念上层建筑的部分,只要有政治上层建筑,有政治的、法律的这些国家设施的设计,就一定会有观念的上层建筑,这个观念的上层建筑就是意识形态。世界上每个国家都有属于自己的意识形态。马克思是意识形态理论的奠基人,马克思提出 “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社会模型。基础指社会的生产方式,上层建筑在经济基础之上形成,并组成那社会的意识形态,或如它的法律体系、政治体系和宗教。对马克思来说,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因为统治阶级控制着社会的生产关系,社会的上层建筑便取决于什么对统治阶级最为有利。因此一个社会的意识形态便有巨大的重要性,因为它混淆着从本质疏离的群体和可产生错误意识,例如商品崇拜。社会中主要阶级的意识形态被提出予社会的所有成员,使统治阶级的利益显得就像是所有人的利益。卢卡奇形容此为统治阶级的阶级意识的投影,而葛兰西则推进文化霸权理论来解释何以工人阶级中的人们对自己的利益可有错误概念。英国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文化批评家和文学理论家特里·伊格尔顿在他的著作《马克思为什么是对的》这本书中提到:“ ‘社会存在决定意识’。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写道。或者如维特根斯坦在其著作《论确定性》一书中所说:“我们的语言根植于我们的行为。”这种说法具有重要的政治影响。比如,它意味着如果我们想要彻底改变我们的思维和感觉,就得改变我们的行为。教育大众或改变看法是不够的。我们的社会存在限制着我们的思想。唯有通过改变这种社会存在(也就是我们的物质生活形态),方能打破这些限制。紧靠冥思苦想是不可能超越束缚我们思想的这些限制的。“意识形态有五方面特征:一是现实性。意识形态是一种抽象的理论,但并不是纯粹空洞的东西。它有指向性,总是指向现实。无论是占统治地位的政治思想,还是居非统治地位的思想、学说,要么是为了维护现存的政治制度,要么是为了批判现存的政治制度。二是总体性。意识形态是由各种具体的意识形成的政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