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与 ×××××××公司 关于融资项目之 财务顾问协议 2018 年 月 1 甲方: 公司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甲方有融资需求,同意独家委托乙方作为关于出售 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老股、增资、可转债等)中的财务顾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服务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下列事项: (1) 为甲方寻找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投资人; (2) 协助甲方制定项目时间表,进行项目管理,并协调其他中介机构共同推进项目; (3) 安排投资人对甲方的尽职调查,协助甲方与投资人进行管理层访谈; (4) 结合对甲方公司业务状况的分析和预测等协助甲方进行公司估值,为甲方提供价格谈判建议; (5) 协助甲方制定合理的交易结构; (6) 与甲方聘请的法律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一起为甲方设计谈判模式和谈判战略,并协助甲方与投资人进行交易谈判; (7) 协助甲方完成有关监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2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乙方为提供本协议所规定服务而合理要求的相关信息 (上述提供的信息在本协议中均简称“信息”)。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在根据本协议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中,将使用并参考该等信息以及关于甲方和投资人的公开信息;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乙方不对该等涉及甲方和投资人之信息(无论为公开信息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乙方的信息,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任何财务信息和预测)承担独立审核的责任。 乙方可以假定所有该等信息均准确,并参考该等信息,且无须对其进行任何进一步的调查。具体而言,对于任何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其分析过程中的任何财务预测信息,乙方可以假定该等预测数据的编制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之上,该等基础反映了甲方管理层根据当时的情况、对所涉及的事项作出的估测和判断。 乙方确认,在提供上述服务时,甲方将依赖乙方的建议和推荐对项目进行商业评估,但最终交易(以及关于交易条款)的决策由甲方自己做出。 二、甲方义务 (一)保证所委托事务的合法性 ,并且不构 成 对第 三 方的违 约 或侵 权 。就 乙方向甲方推荐的每 位 投资人,向乙方出具本协议附 件 1 的《 推荐确认函 》 。 (二)及时提供乙方完 成 委托事项所需 或乙方所要求的所有有关资料 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 和信息的真 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 性 。如 果 甲方发 现 其提供的信息、资料 为或变 得 不真 实 、不准确、不完 整 ,甲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