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 合同条件的主要变化(2017 年第二版) 2017 年12 月5-6 日,FIDIC 在伦敦正式发布2017 年第二版FIDIC 合同系列文件。历经18 年的运用,FIDIC 对1999 版新彩虹版合同条件进行了大幅修订,合同文本的字数也从1987年第四版的23600和1999版的30400 增加到50000 多字;条款也从1999 版的167 款增加到174款,使得FIDIC 合同条件中相应的规定更加刚性化、程序化,对索赔、争议裁决、仲裁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2017 年第二版FIDIC 合同的应用,无疑会给业主、承包商和工程师等项目干系人带来巨大的挑战,对承包商的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提出了更严格和更高的要求。 2017 年第二版编制原则 FIDIC 解释的2017 年第二版合同体系编制原则如下:强化项目管理工具和机制的运用;加强工程师的作用;平衡各方风险分配;更加清晰化,增强透明性和确定性;反映当今国际工程的最佳实践做法;解决过去 17 年来使用FIDIC 合同1999 版产生的问题;反映 FIDIC 合同最新发展趋势,融入金皮书中的内容。 2017 年第二版合同的主要变化 2017 年第二版合同将1999 版合同的第20 条进行拆分,形成了第20条[业主和承包商索赔]和第21条[争议和仲裁],打破了1999版FIDIC合同20 条的体例安排。除此之外,2017 年第二版合同的主要变化如下。 一、工程师 在FIDIC 合同体系中,工程师的地位和角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2017 年第二版中,FIDIC 合同在第3.7 款中仍然青睐于工程师为做出决定的角色,但对工程师提出以下要求。第一,在对任何事项或索赔做出决定时,应保持中立。除了2017 年第二版合同第3.7 款外,工程师依旧是业主的雇员,因此,在采用2017 年第二版合同的实践中,工程师如何在做出决定时保持中立,还需要观察。另一方面,仅靠增加一个“中立”的词语是否能够真正改变工程师,特别是国际工程项目中本国咨询工程师的执业道德和标准,在2017 年第二版尚未在国际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初期,尚无法得出准确的结论或存在很大疑问。第二,与业主和承包商单独地或共同地进行磋商,鼓励业主和承包商进行谈论,尽可能就索赔问题达成一致 。第三 ,严 格 遵 守 达成协 议或做出决定的时限要求。如果工程师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出同意或决定的通知,应视为工程师已做出了拒绝任何事项或索赔的决定。 2017 年第二版合同规定了“不满通知”(NOD),要求业主或承包商必须在工程师做出决定的28 天内发出不满通知,否则,应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