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 二○○七年一月 — 2 — 目 录 1.目的、范围与责任 2
认证机构要求 3
认证人员要求 4
认证依据 5
认证程序 5
1 认证申请 5
2 认证受理 5
3 现场审核 5
4 认证决定 5
5 监督 5
6 复评 5
7 获证业务范围的变更 6
认证证书 6
1 认证证书有效期 6
2 认证证书的管理 7
认证收费 附件1: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罐头生产企业要求 附件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水产品加工企业要求 附件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肉及肉制品生产企业要求 附件4: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果蔬汁生产企业要求 附件5: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速冻果蔬生产企业要求 附件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含肉和(或)水产品的速冻方便食品生产企业要求 附件7: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餐饮业要求 — 3 —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 1.目的、范围与责任 1
1 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促进食品等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认监委 2002年第 3号公告)制定本规则
2 本实施规则是认证机构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依据
3 本规则规定了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4 本规则适用于对直接或间接介入食品链中的一个或多个环节的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 本规则中的认证依据不但涵盖了 HACCP原理的基本要求,而且还对组织的其他管理方面提出了要求
6 认证机构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可免除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2.认证机构要求 2
1 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符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