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9577-2004《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效率等级》 2.《能效标准》主要内容摘录 (1)标准的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水机组的能效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以下简称:冷水机组)。 (2)基本的术语和定义 a) 能源效率限定值 (the maximum allowable value of energy consumption)冷水机组在额定的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能效比的最小值,简称能效限定值。 b) 节能评价值 (the 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在额定的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节能型冷水机组应达到的能效比最小值。 c) 能源效率等级 (energy efficiency grade)能源效率等级(简称能效等级)是表示产品能源效率高低差别的一种分级方法,依据能效比的大小确定,分成 1、2、3、4 和 5 五个等级,其中 1 级表示能源效率最高,五级表示能源效率最低。 d) 额定能源效率等级 (rate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 ) 额定能源效率等级是指由生产厂家在产品上规定的冷水机组的能源效率等级。 (3)能效限定值 水冷冷水机组的能效比实测值应大于等于表1 的实测值。 表1 能源效率限定值 类 型 额定制冷量(CC)KW 性能系数 W/W 水冷式冷水机组 CC≤528 3.8 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