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录 A ( 规 范 性 附 录 ) 安 全 以 下 内 容 依 据 GB 9706.1-2007《 医 用 电 气 设 备 第 1 部 分 : 安 全 通 用 要 求 》, 企 业 根 据 产 品 结构 特 点 编 写 相 关 安 全 要 求 适 用 条 款 。 A1 标 准 适 用 条 款 :( 见 表 A1) 表 A1 GB 9706.1-2007 适 用 条 款 标 准 条 款 GB9706.1-2007 标 准 要 求 适 用 情 况 试 验 方 法 3 通 用 要 求 3.1 按 制 造 商 的 说 明 , 当 运 输 、 贮 存 、 安 装 、 正常 使 用 和 保 养 设 备 时 , 正 常 状 态 和 单 一 故 障状 态 下 , 设 备 应 不 会 引 起 可 以 合 理 预 见 到 的危 险 , 也 不 会 引 起 同 预 期 应 用 目 的 不 相 关 的安 全 方 面 危 险 。 3.4 所 用 材 料 或 结 构 形 式 不 同 于 本 标 准 中 所 规 定的 设 备 或 部 件 , 如 能 证 明 它 们 达 到 同 等 的 安全 程 度 , 应 予 以 认 可 。 参 见 第54 章 。 5 分 类 5.1 按 防 电 击类 型分 类 a) 由外部 电 源供电 的 设 备 : —Ⅰ类 设 备 —Ⅱ类 设 备 b) 内 部 电 源供电 设 备 5.2 按 防 电 击的 程 度 分 类 : —B 型应 用 部 分 —BF 型应 用 部 分 —CF 型应 用 部 分 5.3 按 GB4208 中 规 定 的 对进液的 防 护程 度 分 类 5.4 按 制 造 商 推荐的 消毒、 灭菌方 法 分 类 5.5 按 在与空气 混合 的 易燃麻醉气 或 氧或 氧化亚氮混合 的 易燃麻醉气 情 况 下 使 用 时 的安 全 程 度 分 类 —不 能 在有与空气 混合 的 易燃麻醉气 或 与氧或 氧化亚氮混合 的 易燃麻醉气 情 况 下 使 用 的设 备 —AP 型设 备 —APG 型设 备 5.6 按 运 行 模 式 分 类 : —连 续 运 行 —短 时 运 行 —间 歇 运 行 —短 时 加 载 连 续 运 行 —间 歇 加 载 连 续 运 行 6 识别、标记和文件 6.1 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 至少应有下列“永久贴牢的”和“清楚易认的”标记: d) 设备和可更换部件上标记的最低要求。 e) 制造商、供应者。 f) 型式标记。 g) 与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