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CATV broadcasting system GY/T 106-1999 代替GY/T 106-9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线电视广播系统的术语,频率配置,传输方式,系统的综合业务,技术参数,测试方法,安全要求和验收规则
本标准适用频段为5~1000MHz有线电视广播系统,规划设计,工程验收,运行维护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583-79 彩色电视图像传输标准 GB3174-1995 PAL-D制电视广播技术规范 GB3659-83 电视视频通道测试方法 GB/T6510-1996 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 GB7400-87 广播电视名词术语 GB7401-87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50200-9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Y/T121-95 有线电视系统的测量方法 GY/T129-1997 PAL-D电视广播附加双声道数字声技术规范 GY/T131-1997 有线电视网中光链路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GY/T132-1998 多路微波分配系统技术要求 2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
1 有线电视 cable television(CATV) 用射频电缆,光缆,多路微波或其组合来传输,分配和交换声音,图像及数据信号的电视系统
2 付费电视 pay-TV 采用加,解扰技术,用户需额外付费有条件的接收
3 前端 head end 在有线电视系统中
用以处理需要分配的由天线接收的各种无线信号和自办节目信号组合
(前段设备包括天线放大器,频率变换器,混合器,光发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