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0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601 电信 指通过电缆、光缆、无线电波等传输的通信服务
或者说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传送、发射或者接收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传输活动
◇ 不包括: —以邮政业务为主的基层邮电局(所)的服务,列入5910(国家邮政); —不具体从事电信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的电信集团公司总部,列入7411(企业管理机构); —电信行政部门的管理,列入9425(经济事务管理机构)
6011 固定电信服务 指固定电话等电信服务活动
◇ 包括: —固定网本地电话服务; —固定网国内、国际、港澳台长途电话服务; —固定电话网呼叫中心服务业务; —固定电话网语音信箱业务; —固定电话网可视电话会议服务业务; —固定电话网其他服务
◆ 不包括: —各部门专用电话网(如电力、公安、石油、煤炭、民航、铁路等)的通讯活动,列入各部门所属的行业类别中
6012 移动电信服务 指移动通信等电信服务活动
◇ 包括: —移动通信服务(含模拟移动通信业务、数字集群通讯业务、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服务等); —无线寻呼服务(含单向无线寻呼服务、双向无线寻呼服务等); —其他移动电信服务
6019 其他电信服务 指其他未列明的电信服务活动
◇ 包括: —互联网管理服务; —数据、图象传送服务; —其他未列明的电信服务
◆ 不包括: —网络公司提供的网络信息服务,列入6020(互联网信息服务); —支持网络服务的计算机及各种设备的管理,列入6110(计算机系统服务); —移动电话网的管理服务,列入6012(移动电信服务); —广播电视信号发射、中转、接收服务,列入603(广播电视传输服务)的相关类别中; —广播电视网管理,列入603(广播电视传输服务)的相关类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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