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审稿)序言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上海市政府批准的专门培养高等海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普通高校,隶属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教育业务直接由上海市教委领导。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年成立的上海海运学院中专部,年以“七二一工人大学”的名义办学,年交通部批准成立上海海运职工大学,年,国务院实施教育体制改革,交通部将上海海运职工大学正式划转地方,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和国家教育部同意,上海海运职工大学由成人高校转型为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学院依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需要和中国海运发展战略目标要求,以中国海运船岸产业为依托,秉承“坚韧不拔,勇于拼搏,善于探索,乐于奉献”的海院人精神,恪守“励志、求实、勤奋、守纪”的校训,凸显“校企一体,航运为主,教培并举,注重技能”的办学特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契机,着力将学院打造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航运院校,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优质的海事技术应用型人才。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促进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教育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口海事职院 D;英译为,英文缩写DD。第三条学院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号。学院根据办学资源分布,另设多个校区。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学院可视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第四条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举办的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教学业务接受上海市教委领导。第五条学院的分立、合并、终止、变更等重要事项,须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审批,报教育部备案。第二章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2第六条学院的宗旨: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契机,做强、做实职业教育培训,培养适应国内外航运市场需求的海事技术应用型人才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促进我国航运事业和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战略作出贡献。第七条办学类型、层次定位和规模:学院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高职高专层次院校,以高职学历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