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廉测评存在的问题调研报告范文述廉测评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对策思考述廉是对领导干部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势,每年确定部分党政主要领导在纪委全会上进行述廉,是对党政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廉洁自律的一种有效监督。近年来,各级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加大对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监督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述廉测评,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述廉测评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问题,这里拟就笔者看到的问题提出来,并就如何解决提出初浅见解。一、当前述廉测评中存在的问题1、对述廉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近年部分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述廉测评,基本采取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述廉测评会上口头述廉、其他班子成员书面述廉报告的方式进行。从这项工作开展的情况看,相当比例的领导干部认为述廉工作只是开开会、谈谈工作、交交报告,思想认识上还重视不够;从述廉报告的具体内容看,不少领导干部没有认真对自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深刻反思和剖析,认识肤浅。2、述廉测评只重会场不重平常。测评中只注重述廉会议上述廉者怎么说、说什么,但不重视、也无法全面了解掌握述廉者日常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委员们只听到的只是述廉者说了什么,而不了解平时述廉者做了什么,对述廉对象述廉述责实际情况了解掌握还不够,参与测评的委员往往只停留在对述廉者表面的了解,只要述廉者的述廉报告写得好,辞藻光鲜华丽,分值就会高一些,这样没有考察了解述廉者的相关实际情况,也就很难掌握实际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3、评分没有详细权重标准。目前的述廉测评打分表,往往只有一个打分项目和分值,没有加分减分的细则,这样往往导致:只要述廉者没有大的问题,述廉测评结果的拉不开档次。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述廉民主测评综合得分90分(含)以上的评为优秀,71分(含)—89分评为合格,61分(含)—70分评为基本合格,60分(含)以下评为不合格”。以马龙为例,第1页共3页近几年,县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廉、县管干部年终在综合考核时的述廉,测评结果均在90分以上,即均为“优秀”等次。但按县纪委掌握的实际情况,有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是很差的(出现领导班子成员被党纪处分、干部职工因作风问题屡次被通报或问责等),但测评结果还是“优秀”。反映出参加测评的人员结构、打分表的权重、加分、扣分细则还须细化规范,测评要素还不够细、设计还不够科学,导致测评人员有当“老好人”的问题。4、述廉报告深度不够、避重就轻。内容上存在以述职为主、述廉为次的情况,谈问题避重就轻,关键问题回避不谈,对个人财产、收入等情况没有全部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来。比如,有的主要负责人报告家庭收入时,只讲年工资收入,回避了各种奖金、房租及股票、基金、理财产品等投资收入,同样级别、职务的干部,收入相差成倍,与实际严重不符。5、没有对述廉者提出真正存在的问题,更没有督促整改。测评的目的在于推动和促进工作,但现实的情况是:许多测评会没有给测评对象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存在只测不改、测评会下会就万事大吉、没了下文的现象。这样就失去了测评的目的和初衷。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对策1、强化教育,提高广大干部对述廉测评重要意义的认识。要通过会议、培训等方式,给广大干部讲清述廉测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要讲清述廉测评的具体要求、程序方法、结果应用,让广大干部真正从思想上对述廉测评工作重视起来。2、认真组织开展述廉前的调查。笔者建议,领导干部述廉测评应该采取会议述廉和平时廉洁自律情况调查结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述廉者的述廉总分应由会议述廉得分、平时廉洁自律情况调查结果得分组成。这样,在具体实践操作上可采取组成调查组在会前对述廉者进行述廉前的调查。调查可采取深入述廉者所在单位和关联度高的服务对象单位,广泛了解其廉洁自律、履行主体责任等方面的情况然后做出相应的结论,并在述廉测评会上予以通报,让参与测评的委员了解测评对象的平时廉洁自律情况,评分时占一部分分值,使测评结果第2页共3页更客观、更能反映被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