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 在进行采光计算时,对于以晴天居多的Ⅰ、Ⅱ、Ⅲ类光气候区,北向房间除应考虑 GB/T 50033-2001 中规定的各种计算参数外,还需要考虑由对面建筑物立面产生的反射光增量系数
侧面采光的北向房间,当室外对面建筑物外立面为浅色时,反射光增量系数 Kr值可参照表 4,并加在GB/T 50033-2001 的5.0.2 条侧面采光的计算公式中
2 有效采光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侧窗采光口离地面高度在O
80m 以下的部分不应计入有效采光面积; 2 侧窗采光口上部有效宽度超过 1m 以上的外廊、阳台等外挑遮挡物,其有效采光面积可按采光口面积的70%计算; 3 平天窗采光时,其有效采光面积可按侧面采光口面积的2
50 倍计算
▼ 展开条文说明 7.1.2 第 1 款保留原条文,将原规定 0.50m 改为 0.80m,因为《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 中将民用建筑采光计算工作面定为距地面 0.80m,低于该高度的窗洞口在采光计算时不考虑
第 2 款原标准和《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 对本条均作了相应规定,故此条文保持不变
第 3 款平天窗采光与侧窗采光相比具有较高的采光效率,按照窗地面积比表 1 对平天窗和侧窗采光所需的窗地面积比进行比较,可以得出:Ⅰ、Ⅱ、Ⅲ、Ⅳ、Ⅴ采光等级所需的侧窗面积分别为平天窗的 2.4、2.4、2.2、2.6、2.3 倍
这说明在达到相同采光系数的情况下,所需的平天窗面积比侧窗小,即平天窗的采光效率高,平天窗与侧窗相比较,取 2.5 倍的有效窗面积比较合适
2 通 风 7
2 通 风 7
1 建筑物室内应有与室外空气直接流通的窗口或洞口,否则应设自然通风道或机械通风设施
▼ 展开条文说明 7.2.1 建筑物室内的 CO2、各种异味、饮食操作的油烟气、建筑材料和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