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交底彭水县新城 38 号道路 2、3 标段道路工程排水沟槽开挖、回填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交底时间交底内容:一、施工依据1、彭水县新城 38 号道路 2、3 标段道路工程施工图纸;2、《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3、相关施工合同。二、设计概况上图为沟槽开挖回填设计情况,图中尺寸按照以下表格执行,表中尺寸单位以毫米计,其中 m 按照《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表 4.3.3 的规定执行。管道回填材料及压实度要求:《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表 4.3.3 的规定的边坡开挖放坡要求:三、沟槽开挖1、测量放样定出中心桩、槽边线及堆土堆料界线,界线至开挖线的距离应根据开挖深度确定。2、开挖前,先查明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下构筑物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出妥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由地下水时并提前打设井点降水,在地下水位稳定在槽底以下 0.5m 时才进行土方开挖。3、采用机械开挖方式为主,人工开挖方式为辅的挖土方式。开挖应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开挖时不允许破坏沟底原状土,若不可避免沟底原状土被破坏时,必须用原土夯实平整。道路填方段在路基回填土回填至管顶以上不小于 0.5 米后再进行开挖管沟。4、采用放坡开挖,基底宽度为管径加上工作宽度,如有排水需要时再加上临时排水沟的宽度。沟槽放坡按照《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的表 4.3.3 中规定执行;其中路基回填区按照该表的“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规定取值;路基挖方区为岩层时,基槽边坡按照 1:0.3 放坡开挖,其余土层在开挖过程中结合实际地质情况按照表 4.3.3中规定取值。5、开挖后的土方如达到回填质量要求并经监理确认后应用于填筑材料,不适用于回填的土料弃于业主、监理指定地点。6、沟槽开挖时其断面尺寸必须准确,沟底平直,沟内无塌方,无积水,无各种油类及杂物,转角符合设计要求。7、开挖沟槽达设计标高时,应立即报监理验收并做土工试验,检查合格后应尽快进行基底垫层施工,以防渗水浸透基底。8、基底土质与设计不符时,应报监理、业主研究讨论,由业主、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共同商讨加固措施。9、开挖完成后,应及时做好防护措施,尽量防止基底土的扰动,并应尽快组织进行基底垫层施工。10、夜间开挖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