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发电厂副总经济师工作标准副总经济师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副总经济师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等的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xx水力发电厂副总经济师的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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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xx2039--2003绩效工资分配与绩效考核3工作责权3
1副总经济师协助主管厂长对分管工作行使职权
2协助厂领导搞好厂的经营管理及经济活动分析工作
1对分管的经营管理及决策失误负相应责任
2对直接上级负责
4任职条件4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责任感;实事求是,作风民主;有改革创新观念和开拓进取精神;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
2文化程度或技术职务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从事电力企业生产管理岗位五年及以上,并在中层管理岗位任职三年及以上
4业务能力:能正确理解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法规精神;善于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对全厂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能及时协调解决或提出可行性建议
5专业知识:掌握经济管理学及现代企业管理等知识;第1页共2页熟悉企业法、税法、合同法、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日常性事务处理
5工作内容和要求5
1督促有关部门编写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2组织全厂年、季、月生产计划的编报及贯彻执行
3督促全厂综合计划的编制、下达、检查与考核
4协助主管厂长负责全厂合同、契约及协议的归口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并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5督促主管厂长委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