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 件 2: 《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之核心要求及评分标准 5.1 目标(30 分)实得分 27 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1.1 目标的制定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应根据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各参建单位应有效的分解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 各单位相关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相应的分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应包含人员、机械、交通、火灾、环境等方面的各项指标; 安全生产目标应经项目主要负责人审批,并以文件的形式分布。 10 ①未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不得分; ②未分解安全生产目标,扣 2 分/项; ③人员、机械、交通、火灾、环境方面的安全指标缺项,扣 1 分/项; ④安全生产目标未经项目主要负责人审批,扣1 分/单位; ⑤未以项目文件的形式发布(查项目文件及文件清单),扣 2 分/单位。 10 5.1.2 目标的控制与实施 各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总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分级目标,制定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部门、岗位; 各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严格实施安全控制措施并进行动态调整。 14 ①未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扣 3 分/单位; ②目标保证措施未落实到部门、岗位,扣 4 分/单位; ③无安全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记录的或资料不齐全的,扣 1 分/项; ④未进行动态调整的,扣 2 分。 13 5.1.3 目标的监督 与考核 工程项目建设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偏,并6 ①安全监督部门未对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偏,扣 2 分/单位; 4 2 保 存 有 关 监 测 记 录 ; 安 全 监 督 部 门 应 对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完 成 情 况 进 行 评估 与 考 核 ; 评 估 报 告 应 形 成 文 件 并 保 存 。 ② 未 对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的 完 成 情 况 进 行 定 期 考核 , 扣 2 分 /单 位 ; ③ 评 估 报 告 未 形 成 文 件 并 保 存 , 扣 2 分 /单 位 。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50 分)实得分 50 分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标 准 分 评 分 标 准 实 得 分 5.2.1 安 委 会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在 项 目 开 工 之 前 及 时 将 建 设 项 目 的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