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F25 备案号:943-1997 DL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业 标 准 P DL5009·3—1997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变 电 所 部 分) Code of safety operation in powe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art of substation) 1997-11-28 发布 1998-04-01 实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发布 关于发布《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变电所部分)》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 电综[1997]678 号 国家电力公司,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各有关单位: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电力行业标准,经审查通过,批准为强制性标准,现予发布
其编号为:DL5009·3—1997 该标准自1998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请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局,并抄送部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电 力 工 业 部 (印 )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3 DL 5009·3—1997 前 言 本规程是在 DL5009·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基础上编写的
原能源部(1992)129 号文“关于颁发 DL5009·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通知”中指出:“该规程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的施工,也适用于 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所的施工
”但在执行过程中多有不便
为此又组织编写了变电所施工专用的安全工作规程,即本规程
本规程应遵照国务院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1956 年 5 月 25 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 29 次会议通过)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1956 年 5 月 25 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 29 次会议通过),并应与 DL5009·1—92《电力建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