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6720-1986 UDC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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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自 1987-5-1 起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的条件和方法
适用于通用桥式起重机、冶金专用起重机、龙门起重机、装卸桥、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固定旋转起重机、铁路起重机的司机
1 司机条件 1
1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 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
7(起重机起升高度在 20m 以上,两眼视力各不低于1
0),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疒间、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 培训、考核、发证 2
1 培训 a
由省、地、市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培训; b
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c
专业(技工)学校培训; d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2 考核 a
培训期满,由省、地、市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考核
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及格后,再进行实际操作考试; b
安全技术理论实际操作考试均为 百 分 制 ,各六十分 及格
3 发证 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均及格者 ,还 须 在实际驾 驶 的起重机上实习 一 至 三 个月,确 认 操作熟 练 者 ,由省、地、市劳动部门核发本机种 操作证,方准独 立 操作
4 轮胎起重机和兼 作起重作业的汽车起重机司机,除 按规定考取 驾 驶 执照外 ,还 必 须 按本标准培训、考核、发证
5 本标准未 包 括 的起重机司机,由企业主管部门参 照本标准进行培训、考核、发证
3 复审 3
1 取得操作证的起重机司机,由考核发证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每二年进行一次复审
2 复审内容 a
体格检查; b
复试本机种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c
检查违章操作和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