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章 程 参 考 文 本 ) 厦门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东厦门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厦门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200X年XX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厦门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厦门市XX区XX路XX号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与代理
第四条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 验资并出具 证 明
第六 条 公司实 收 资本:人民币 10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 一次 性 全 部 到 资
- 2 - 第七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