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基金会的财务管理,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本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基金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对基金会的财务活动进行综合管理
具体包括:管理各项收入,降低成本费用,合理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加强财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程,加强财务监督、检查;维护基金会财产完好,充分发挥财产效益;开展财务分析,参与基金会财务决策,规范财务信息披露,促进基金会建设和事业发展
第三条 本基金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物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财务决算和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等
第四条 本基金会财务管理的各项具体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办法、预算管理办法、财务授权审批办法、捐赠物资管理办法等,与本办法共同组成本基金会财务管理的规范体系
第五条 财务管理是基金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核算,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
在理事会的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归口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第七条 理事会是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定期审议基金会财务报告,并决定财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秘书长为财务负责人,负责基金会的财务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必须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秘书长为监交人
第九条 本基金会的财务活动依法接受社会公众和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每年接受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