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程序本评审工作程序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其目的是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过程。1 评审类型及时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分为:现场评审和书面审查。1.1 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的类型,包括首次评审、变更评审、复查评审和其他评审。首次评审:对未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其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后提出申请,资质认定部门对其是否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的评审。变更评审: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其组织机构、工作场所、关键人员、技术能力、管理体系等发生变化,资质认定部门对其是否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的评审。复查评审: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申请办理证书延续,资质认定部门对其资质是否持续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的评审。1其他评审: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因资质认定部门监管、处理申诉投诉等需要,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的评审。1.2 书面审查书面审查的类型,包括变更审查和自我声明审查。变更审查: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其机构名称、法人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检验检测标准等发生变更,或自愿取消资质认定项目,资质认定部门对其变更情况是否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的书面审核。自我声明审查: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对其的自我声明的书面审核。对于作出自我声明的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将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对其声明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1.3 技术评审时限资质认定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技术评审应当在资质认定部门受理申请后 45 个工作日内完成(含提交评审结论),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情况除外。2.现场评审准备2.1 确定实施部门2资质认定部门受理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申请后,可自行组织实施评审,如需委托专业技术评价组织实施评审,应将如下资料转交专业技术评价组织:(1)检验检测机构提交的《申请书》;(2)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适用时);(3)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说明;(4)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用表。2.2 组建评审组(1)评审组组成资质认定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组织,应根据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