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参考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分)标准,与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配套使用
一、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分)方法的确定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评审施工组织设计:(一)合理低价法(含报价承诺法)的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初步和详细符合性评审,施工组织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工程项目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的为合格,合格者均可入围参加商务标评审;(二)综合评估法的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初步和详细量化计分的方式进行评审
初步和详细评审得分之和为该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共计22分)
具体量化计分方式如下:1、初步评审(4 分)2、详细评审(18 分;无严重技术性错误不得低于 15 分)二、施工组织设计初步评审标准(4 分)(一)检查技术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2 分)1、检查技术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 1 分齐全 1 分;基本齐全 0
5 分;不齐全 0 分第 1 页 共 7 页2、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 分符合 1 分;基本符合 0
5 分;不符合 0 分(二)技术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水平(2 分)编制水平优秀 2 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
5 分;有细微偏差 0 分
三、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评审标准(18 分)评标委员会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计分标准,对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详细评审,为方便评审,将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评审(18 分)细分为 10 个部分,并分解量化设定为 100 分,各评委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的优劣评分之和去掉一个最高得分和一个最低得分的平均值乘 18%,即为该投标人详细评审的实际得分
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编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者无严重技术性错误的,最低实际得分不能低于(15 分),否则,该评委的计分作废
对有严重技术性错误的,扣分不受限制
对有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