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总结一、凡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及个人适用本办法。自建供水设施(含地下水、地表水)取水、节水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市建设局是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下属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水办)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三、市节水办应根据市水资源状况编制城市节约用水规划并严格___实施。四、凡月用水量在 5 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都应列入产品(产值)定额指标或计划指标考核,并在项目申报立项的同时,将项目建议书抄送市节水办。五、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应厉行节约,按户装表计量,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实行用水计划管理。六、市建设局会同市发改委、经贸委等部门,根据国家、省有关定额标准,制定本市各行业先进的综合用水定额和单位产品用水定额。七、用水单位的产品(产值)定额,应根据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进展,结合用水条件的需求变化而制定,原则上每三年___修订一次。八、各用水单位的用水计划,应参照其近年用水实际及邻近地区同行业的先进水平制定。九、用水计划制定的具体程序是:各单位向市节水办提供近年来的用水实绩等有关资料,经市节水办审核后,确定各单位年度用水计划指标并报市建设局、市发改委、经贸委批准执行。十、各用水单位在接到年度用水计划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季自行分解填写季度定量用水计划分配表(总量不得超过年度计划指标),报市节水办,作为季度考核用水指标的依据,否则将把年度计划平均分配到四个季度。第 1 页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十一、各用水单位应当执行下达的用水计划指标,并与市节水办签订计划用水管理责任书。超计划指标用水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市节水办缴纳累进加价水费。十二、各用水单位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因产品产量(产值)或工艺设备的改变,确需调整用水定额或计划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市节水办批准并报市建设局、发改委、经贸委备案。十三、本市节约用水考核工作,实行年计划、月报表、季考核、节奖超罚制度。十四、本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包括技术改造项目),凡月用水量大于 5 立方米的,必须选用和建设节约用水设施,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十五、市节水办具体负责节水工程项目实行“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工作。十六、各用水单位应实行用水三级计量制度,进行产品用水单耗考核。应采纳先进技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