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债权债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公司各个部门的责任,使公司的债权债务管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主要由财务部负责,销售、采购、储运等与债权债务业务有关的部门配合
2.财务部负责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的会计人员,应及时与债务或债权方核对账目,各类往来账目的核对要求如下:(1)每年发生业务往来超过 500 万元的账户,每年至少与对方财务部门面对面核对账目 3 次
(2) 每年发生业务往来在 100 万〜500 万元的账户,每年至少与对方财务部门面对面核对账目 2 次
(3) 每年发生业务往来在 50 万〜100 万元的账户,每年至少与对方财务部门面对面核对账目 1 次
(4) 每年发生业务往来不足 50 万元的账户,原则上采用按季度信函对账的方式
(5) 每年发生业务往来在 50 万元以上的账户,除了每年与对方财务部门面对面核对账目外,还需要采用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定期核对账目
3.会计人员不论采用何种方式核对账目,都必须在《账目核对备查簿》上登记,面对面核对账目的对账结果,要填制《债权债务核对表》并存档
4.通过核对账目发现的未达账项,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
若因账目核对不及时,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负责往来核算的会计人员要承担责任
5.销售、采购等业务部门的营销人员,应利用出差时机,配合财务部门的会计人员到对方财务部门核对账目,并将核对情况及时通报财务部
三、发出商品及未结算采购物资的核对1.发出商品的核对,由销售部门负责,仓库、财务等相关部门配合
2.对发往公司外部仓库的产品,销售部门要建立每月核对一次收付存的制度,并填制经对方盖章确认的《外库产品收付存核对表》,分别列明外库产品的月初库存量、本月收入量、本月结算量和月末未结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