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物业服务全套工作手册 职 员 管 理 条 例 前 言 1. 本 条 例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 就 公 司 人 事 管 理 的 基本 事 项 而 制 定 , 为 职 员 提 供 有 关 权 利 、 责 任 和 义 务 的 详 尽 资 料 。 2. 本 条 例 适 用 于 经 公 司 总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批 准 录 用 的 所 有 职 员 。 3. 本 条 例 所 称 “公 司 ”(或“集团”)指万科企业股份有 限公 司 ,包括总 部 及 所 有 控股企业和 参股企业。 4. 本 条 例 所 称 “控股企业和 参股企业第一负责 人 ”(以 下简称 “负责 人 ”)是指万科企业股份有 限公 司 控股企业和 参股企业中承担全部 经 营管 理 责 任 的 领导人 , 包括: • 控股企业注册登记的 法 定 代表人 ; • 无法 人 资 格的 独立核算经 营单位的 负责 人 ; • 法 定 代表人 不实际负责 企业经 营管 理 的 , 由其授权 委托的 全权代表为 负责 人 ; • 参股企业中, 我方派驻参股企业、 参与经 营管 理 , 职 位最高的职 员 。 • 本 条 例 所 称 “职 务 行为 ”, 指以 公 司 职 员 身份所 为 的 经 营管 理 行为 , 以 及 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 务 的 个人 行为 。 • 本 条 例 所 称 “控股企业”, 指万科所 持股份超过 50%的 企业。 本 条 例 所 称 “参股企业”, 指万科所 持股份少于 50%的 企业。 第 一章 入职指引 个人资料 1. 加 入 万 科 时 , 职 员 须 向 总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提 供 身 份 证 、学历证 明(大学本科 及以上需提 供 毕业证 书、学位证 书)、工作证 明、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 明、独生子女证 的复印件以及近期体检报告和免冠近照, 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 资 料。 2. 当个人 资 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 , 请职 员 于一个月内填写个人 情况变更申报表, 交给所在单位人 力 资 源 部 门, 以确保与职 员 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 的联系人 ; (5)培训结业或进 修 毕业。 3. 公 司 提 倡 正 直 诚 实 , 并保留 审 查 职 员 所提 供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