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参考内容 一、法律法规 1 、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3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4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三同时”。“三同时”是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 、安全生产投入计提标准中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以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法分月提取。 6 、《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有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7 、《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从业人员应尽的义务有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8 、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二、施工安全管理 9 、新进场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项目部教育、班组教育。 1 0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胸前必须佩戴安全上岗证,证明已经接受过安全教育并且考试合格。 1 1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1 2 、从事故的定义可以知道,意外事件出现后并没有实际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这种意外事件仅仅是一种事件。 1 3 、健康安全管理总目标是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 1 4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员工及事故责任人不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1 5 、安全生产的目的包括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降低项目成本。 1 6 、出现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对事故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拒绝提供有关情况的资料情况应当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必要的行政、经济处罚。 17、安全检查根据检查内容和检查形式可分为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 18、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19、特殊工种没有通过严格的培训,严禁上岗作业。 20、事故的发生与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漏洞相关。 21、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