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对比表) 一、建筑物补偿标准(一) 名 称 标准 (元/㎡) 备 注 2013-66 号 2010-47 号 1.砖混结构房屋 及门楼 一级 630 525 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圈梁、柱、砖墙承重,外墙装饰瓷砖或水刷石(有一面以上墙)。 1.含房屋补偿、拆迁补助、安置补助、搬迁补助、过渡费和室内外配套设施; 2.铁楼梯、混泥雨塔,按面积折半、砖混结构四级补偿; 3.二层砖混平台:450 元/平方米; 4.装饰照壁墙:80 元/平方米; 5.室外阶梯:混凝土 400 元/平方米 ,砖石砌 125元/平方米; 6.室外蘑菇造型装饰:400 元/个。 二级 593 494 结构为砖墙承重,房屋层高主体 2.8 米以上,外墙装饰瓷片或水刷石(有一面以上墙)。 三级 554 462 结构为砖墙承重,房屋层高主体 2.8 米以上,外墙为水泥抹面或清水墙。 四级 517 431 结构为砖墙承重,房屋层高主体 2.8 米以下,外墙无装饰。 2.砖木结构房屋 及门楼 一级 542 452 结构为砖木,房屋层高 2.8 米以上,全部带木楼板,外墙装饰瓷砖或水刷石(有一面以上墙)。 二级 492 410 结构为砖木,房屋层高 2.8 米以上,部分带木楼板,外墙装饰标准一般,瓦顶。 三级 442 368 结构为砖木,房屋层高 2.8 米以上,外墙三面砖砌体,外墙装饰标准一般,瓦顶。 四级 391 326 结构为一般的砖木,房屋层高 2.8 米以下,外墙两面砖砌体,外墙装饰标准一般,瓦顶。 3.土木结构房屋 及门楼 一级 391 326 结构为外墙三面土墙,有部分砖石砌墙,房屋层高 2.8 米以上,房内带木楼板,瓦顶。 二级 302 252 结构为三面土墙,有部分砖、石砌墙,房内无木楼板,瓦顶。 三级 227 189 土门楼。 4.宅基地基带圈梁 91 76 带有地下室,每平方米增加 50/15 元拆迁补助费。 5.宅基地基不带圈梁 54 45 带有地下室,每平方米增加 54/15 元拆迁补助费。 2 一、建筑物补偿标准(二) 名 称 标准(元/㎡) 备 注 2013-66 号 2010-47 号 6.有门窗厂房 一级 306 255 结构为砖砌体、钢骨架或混凝土骨架,跨度 8 米以上、屋层主体高 3.3 米以上,瓦或石棉瓦顶。 二级 228 190 结构为砖砌体、木架,跨度 6 米以上、屋层主体 3 米以上,瓦或石棉瓦顶。 7.轻钢房(农户自建自用房,非生产用房) 一级 217 全轻钢,高 2.8 米以上。 二级 178 砖墙、轻钢顶,高 2.8 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