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利设施考核实施意见为加强农村水利设施管护工作,促进农村水利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我市农村水利设施管护人员考核提出如下意见:一、人员聘用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等6座水库为市管水库,其他农村水利设施由镇(街、区)、村负责管理维护
农村水利设施管护采用农村水务员、灌区管委会、管理小组和农民用水者协会四种形式
管护人员分别由行政村(经济合作社)、灌区管委会、管理小组和农民用水者协会(专业合作社)自行聘用管理,报市水务局和镇(街、区)备案,不列编
管护人员应热心水利事业,具有一定的水利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和管护能力,在群众中威望较高
市水务局和各镇(街、区)要做好农村水利设施管护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学习水利管理基本知识,提高管护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职责要求(一)农村水务员
在全市行政村中设农村水务员,农村水务员在村两委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工作职责如下:1
负责本村公共水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2
加强水法规的宣传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对本村范围内违反水法规的行为要及时上报;3
负责本村水务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处置,并承担防御旱、洪、涝、台等灾害预警工作;4
负责上报本村水务建设计划和在建水务工程的监督管理;5
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涉水工作
(二)灌区管委会
在国有外的其他13座小(一)型水库灌区设立灌区管委会,每座水库聘请管理人员2名,负责水库及灌区的巡查、水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水资源保护、放水到村等工作
第1页共2页(三)管理小组
在小(二)型水库及灌区、受益二个村以上面积500亩以上的泵站和堰坝灌区,设立管理小组,每个小组聘请管理人员1名,负责水库及灌区的巡查、水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水资源保护、放水到村等工作
(四)用水者协会
农民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用水者协会(专业合作社),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实行自我管理、自负盈亏,每个协会聘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