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体顶端禄丰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实施方案(2016 至 2017 年)为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云南省信息化工作和楚雄州教育信息化州级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和资源管理的水平,加快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整合,结合我县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特制定此方案。一、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推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工作,成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领导小组。组长:刘春麟副组长:李永生胡秀芳陈忠云谢宝林组员:李建伟李琼王卫荣吴华昌易坤富陈则荣培训的常规管理工作由陈忠云负责,县级的培训工作由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二、培训对象所有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含教研室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三、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为 2016 年和 2017 年两年。县级培训每年进行 2-3次,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学校的校本培训由各学校组织实施完成。四、培训的内容见附件 1:《禄丰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暨应用能力标准》五、培训的标准培训采用分层提高、分级达标进行。培训标准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次(见附件 1:《禄丰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暨应用能力标准》。培训对象根据年龄、工作性质分类培训分类达标。1.初级:男 55 周岁(1960 年 1 月 1 日前出生)、女 50 周岁(1965 年 1 月 1 日前出生)以上。2. 中级:男 55 周岁、女 50 周岁以下。3. 高级:各学校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和电教设备维护管理人员(不限年龄)。六、达标测评高级班的在集中培训结束时组织考试测评,中级班的考试测评每年进行 1—2 次,由参训教师根据自身学习情况申报考试,考试合格后进行网上公示。高继班和中级班的考试测评由教育局组织实施。初级班的由各学校自行组织考核测评。七、培训结果应用1 培训结果要纳入教师的履职考核、绩效分配,并作为评先进的依据之一。2.各学校教师考试达标情况,将纳入学校两个目标(“教师培训与发展”项目)进行考核。3.按年龄段确定为初级、中级的教师,可提高一个级别申请报考,对提级考试且达标的,学校作为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八、工作要求1.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强化培训、重在应用、融入创新、完善机制、提高质量”的教育信息化工作方针,抓实培训工作,在培训中应用,在应用中提高,不断提高教师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2.各学校进行校本培训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培训前制定好培训计划,并向教育局分管领导和教研室汇报。培训过程中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