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 编号 上海市家政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2011 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 合 同 编 号 : 上海市家政服务合同 (2011 版) 甲方(雇主):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丙方(家政服务员):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及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甲 、乙 、丙 三 方 本 着 平 等 、自 愿 、诚 实 守 信 的 原 则 , 经 协 商 一 致 , 签 订 本 合 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要求 1-1 乙 方 向 甲 方 推 荐 丙 方 , 为 甲 方 提 供 ( 请 在 “□”内 打 “√”): □一 般 家 务 ; □照 料 孕 、产 妇 与 新 生 儿 ; □照 料 小 孩 ; □照 料 老 人 ; □护 理 家庭 病 人 ; □其 他 服 务
1-2 乙 方 提 供 的 服 务 管 理 内 容 为
1-3 服 务 要 求
第二条 服务地点
制定 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期限 3-1 服 务 方 式 ( 请 在 “□”内 打 “√”): □钟 点 制 □全 日 制 □住 家 制 3-2 服 务 期 限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服 务 时 间 : 每 , 时 至 时
第四条 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4-1 甲 方 支 付 丙 方 服 务 报 酬 : 人 民 币 元 / , 支 付 方 式 :
4-2 甲 方 支 付 乙 方 中 介 费 : 人 民 币 元 , 支 付 方 式 :
4-3 乙 方 服 务 管 理 费 : 人 民 币 元 /月 , 由 方 支 付 , 支 付 方式 :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甲 方 有 权 要 求 丙 方 提 供 真 实 的 身 份 信 息 , 乙 方 应 向 甲 方 提 供 丙 方 的 相关 信 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