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案要犯审判结束 原国办秘书获死缓 2011-02-15 中国新闻网 王维工(资料图) 2 上海社保基金案关系结构图 卷入上海社保案被查21个月后,4月17日上午,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王维工终于等来了一审判决: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长春市中院一审判决称,王维工在1995年至2006年间,利用其先后担任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中共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国务院办公厅秘书等职务上的便利,为 8家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并为此多次索取、收受请托单位和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93
47138万元
上述 8家单位及个人中,仅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张荣坤,就向王维工行贿933
2545万元贿赂,占到全部贿款的七成
3 记者获得的相关司法材料显示,2002年 1月,张荣坤曾为福禧投资收购上海路桥事项请王维工帮助
王维工为此邀请上海市原市长陈良宇(另案处理)与张一起用餐,张荣坤请陈良宇关照,陈良宇当即表示支持
之后,陈良宇违反决策程序,在没有充分论证和评估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上海路桥转让给福禧投资
据起诉书称,“此笔交易实际支付 10
15亿元获得了最低价值 13
36亿元的上海路桥股权
” 长春市中级法院认为,王维工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能够主动坦白办案机关不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有认罪悔罪表现,且受贿款物已被全部收缴,依法判处其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记者获悉,王维工未当庭提起上诉
至此,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的审判亦基本结束
据解放日报 张荣坤:上海社保案的核心人物之一
他早期在江苏昆山和苏州一带经商,后进入上海,后经王维工扶持收购沪杭高速公路 30年收益权,并相继吞下其它公路,成为名噪一时的“公路大王”
2006年 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