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生猪质量安全专治方案根据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猪肉及其制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发1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养殖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管,确保生猪及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现制定整治方案如下:一、整治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二、整治重点1、各生猪养殖场(户);2、养殖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整治内容1、生猪养殖环节监管
切实加强对养殖(场、户)兽药、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管,严禁在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动物用药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兽药休药期制度,建立养殖档案和动物用药档案
2、养殖投入品生产经营
一是加强对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管
要按照兽药、饲料生产的有关规定,把控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检测化验、产品销售等质量安全关,做好记录
坚决取缔无许可证生产
二是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企业
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产品溯源制度,严厉打击不按照规定经营禁用药物和假劣兽药、饲料行为,要宁重勿轻,依法顶格处罚
3、加大检疫检测力度
继续实行生猪产地检疫与“瘦肉精”等违禁物品同步检测,要求检疫率达100%,抽检比例不得低于5%
凡出现疑似阳性结果的生猪要及时就地封存,待确认后依法处理;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生猪及产品要按有关规定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
4、加强流通环节监管
要切实加强公路、码头等环节的生猪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查证验物,对不符合规定的生猪及产品要按有关规定处理,要严格生猪检疫票证管理,对无检疫证明、开具虚假检疫证明、买卖检疫证明的违法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
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定点屠宰场、生鲜肉批发销售市场、外来肉第1页共2页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冷库等场所的监督管理
四、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把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