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考核管理办法 1、 业务员日常工作采用表格式考核管理模式,即每名业务员必须完成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客户档案的填写。每缺一项出发20 元。要求内容真实、记录完整,所填资料查证不实或内容不完整按缺项处理。月累计处罚超2 次者提出警告。3 次以上(含3 次)者作辞退处理。 2、 业务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每天上下班必须打卡。外出业务员必须在员工去向牌上进行登记,下班前因业务原因不能回公司打卡者必须提前1 个小时电话请假。未按制度办理每次处罚20 元。 3、 每周星期六下午3:00~ 4:00 召开业务员分析会,业务人员不得缺席。无辜缺席者每次处罚50 元。 4、 业务员考核实行“首位晋级+末位淘汰制”办法:即每月进行考评,连续 3 个月或半年度4 次以上排名首位的,月底薪增加 200元,连续 3 个月未做出任何业绩或半年度考评排名末位的,作淘汰处理。 业务员提成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发其潜能,有效拓展业务,提升公司的业绩,特制定本办法: 1、 公司鼓励员工拓展业务并提供相应费用保障。 2、 业务拓展实行备案制以便于统一管理。对于备案项目,公司给予相关费用支持,如车旅费,必要的业务应酬费等。未备案的项目不予费用支持。 3、 业务提成采用毛利润计算法,即毛利润= 实际收回全额—(实际成本+实际费用),实际费用不含工资。具体比例如下: 1).员工独自承接的新业务,按毛利润的30%计算。 2).员工独自承接的公司原有客户的业务按毛利润的20%计算。 3).公司承接的业务交由某部门或个人负责实施的业务,按毛利润的10%计算。 以上业务项目,需要其他部门和人员配合的,均在此比例范围内分配。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应收账款催收总的原则按照谁经办谁负责的办法,但业务项目完成后,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应紧密配合,共同努力抓紧应收款的催收,加速资金回笼。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 . 应收款在项目完成后1 个月内收回的,按2 %奖励; 2 . 应收款在项目完成后2 个月内收回的,按1 %奖励; 3 . 应收款在项目完成后3 个月内收回的,按0 .5 %奖励; 4 . 应收款在项目完成后4 个月内收回的,不奖不罚; 5 . 应收款在项目完成后4 个月内仍未收回的,按每超过 1 个月 0 .5 %进行处罚。 以上奖励和出发均有项目经办人和财务部门共同承担,具体比例视努力程度进行分配。 业务费用管理办法 1 . 业务费用开支采用备案制管理办法并实行二级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