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工资)纳税筹划 关于企业经营中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是如何发放工资,可以让大家纳税最低
首先,均衡发放工资,使月工资低于起征点
由于我国工作薪金采用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和固定的费用扣除额,在年所得一定的前提下,通常各月所得越均衡,全年累计税负就越轻
下面讲一个案例分析: 某企业为季节性生产企业,2012年,该企业职工实行计件工资,其一年中只有四个月生产,期间,职工平均工资为每月 4000元,请问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分析: 按企业实际情况,该企业在生产四个月中,企业每位职工每月应缴个人所得税为(4000-3500)×3%=15(元),四个月中,每人应纳个人所得税 60元,也就是说,年应纳税总额为 180元
若企业将每名职工年工资 16000元(4000×4)平均分摊到各月,即在不生产月份照发工资,每月 1333元(16000÷12),则该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达不到起征点
年应纳税总额为 0
从该例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越多,其适用的边际税率就越高,从而纳税人收入的平均税率和实际有效税率都可能提高
所以,在纳税人一定时期内收入总额既定的情况下,使分摊到各个纳税期内的收入应尽量均衡,而达到降低计税基数或使适用税率档次降低,以避免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其次,在税法允许的费用扣除范围内,提高职工的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只要企业的福利费不超标的情况下,单位通过提高职工福利,比大幅度加薪于职工 ,要少纳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工资)纳税筹划 另外,不少地方政府对暖气费、降温费、通讯费和交通补贴都有一定限额的发放标准,只要在该限额标准内进行发放的现金是免个人所得税的
因此,单位可以提供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