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规范中介组织行为的对策研究 承德政府网 2011 年 06 月 14 日 16 时 33 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我市中介组织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简单粗放的不规范运行向专业化、规范化转变,社会中介组织逐步在发展中壮大。这些社会中介组织在社会管理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广泛、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由于利益格局的调整和管理的不到位,一些社会中介组织不规范运行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成为一种新的腐败温床和土壤。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指出,要规范并加强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因此,切实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严厉整治在中介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无论是推动其自身健康发展,还是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都十分迫切。为弄清我市中介机构的现状,我们通过下发《关于上报中介服务性机构基本情况的通知》和《中介有偿服务性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进行拉网式调查;到有关单位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市中介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 1、“明脱暗不脱”,“坐收渔利”。从调查情况看,尽管按规定要求中介机构与主管部门必须脱钩,但现实中一些行政部门仍将已脱钩的中介服务组织视为直属的内设机构,将本应凭借行政职能完成一些日常行政工作,转移到中介服务组织,将政府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转化为有偿中介服务,将行政效力转化为服务绩效。中介服务组织凭借行政权力收取服务费、劳务费后以管理费形式上交主管单位或为主管单位报销费用。有的从根本上就是行政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不但没有脱钩改制,而且还被赋予了某些“法定”资产价值鉴定业务。这样,从一定程度上使中介机构成为所挂靠行政部门人员的安置场所和“小金库”来源。 2 、管理权限不清,职责不明。当前在有些职能部门中存在不愿管、不知管、不敢管和无法管等现象。不愿管——有些职能部门认为中介机构已脱钩,已有行业协会管理,本身监管力度已减弱,再者与部门利益影响不大,所以听之任之,不愿意去管理;不知管——有关管理办法对部门职能确定不明确,职能部门不知从何下手,履行管理职责。如经贸部门在“三定”时有行业协会管理职责,设有行业管理科,而在行政许可清理时,行业协会和民间组织又归民政部门负责管理;不敢管——管理制度相对滞后,对一些新生的中介机构管理模糊,如一些寄售商行和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