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及申报程序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指南1、问。哪些人可以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答。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人。2、问。如何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答。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3、问。申请农村五保供养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本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4、问。农村五保供养包括哪些供养内容。答:(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第1页共3页(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五)办理丧葬事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5、问。农村五保供养有哪些形式。答。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在当地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集中供养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五保对象本人自愿;二是五保对象本人没有精神病和传染性疾病;三是五保对象所在镇乡(街道)的农村敬老院有可供安排的集中供养床位。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服务;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提供照料,也可以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签订供养服务协议,保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享受符合要求的供养。村民委员会可以委托村民对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照料。6、问。哪些情形应当停止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答。五保供养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村民委员会审核,送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注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收回其五保供养金银行直补卡(存折),终止其农村五保供养待遇。(1)有了法定抚养义务人,且法定扶养义务人有抚养能力;(2)重新获得生活来源;(3)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劳动能力。第2页共3页(4)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丧葬事宜办理完毕后。7、问。怎样对待五保对象的个人财产。答。享受五保供养的对象,个人财产可继续归本人使用,但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分;其中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其财产交集体经济代管,生活用具可带入敬老院继续使用。五保对象死亡后,有五保供养协议的,其遗产按协议处理;没有五保供养协议的,其遗产由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承;五保供养对象因恢复劳动能力或赡养义务人等原因在生前已停止五保供养,并已结清有关费用的,个人财产归本人所有,死亡后由遗嘱继承人继承。五保供养对象死亡后,其承包土地和宅基地归集体所有。8、问。违反《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的法律责任有哪些。答:违反《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的规定,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