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rcial Law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2014商法学期末考试重点 只考总论和公司法 公司法是重点 具体考点如下: 总论 商法的特征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有以下特征: (1)兼容性,作为私法的商法却兼有公法的性质,且兼有任意法和强制法的性质 (2)技术性,商法的内容包含了大量的技术规范,从而与民法、刑法偏重伦理性规范的特点迥然不同 (3)营利性,商事主体从事商事活动的直接和主要目的就在于营利,因此商法是保护正当营利的法律 (4)国际性,调整的对象是国内商事法律关系,但商事关系中涉外因素的出现客观上要求商法的规定具有国际性 商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区别 和民法:1
立法价值取向不同
民法的价值目标中最基本的是公平,而商事立法中最高的价值取向则是效益;2
二者产生的经济基础不同
民法产生的基础是商品经济,商法产生的经济基础则是市场经济;3
适用主体不同
民法在适用主体上具有广泛性,可以适用于一切社会大众,而商法的适用对象则通常仅限于商人;4
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不同
民法规范具有强烈的伦理性,而商法规范比较侧重于技术性规范
和经济法:1
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不同
商法主要调整的是商人之间的平等性的社会经济关系,经济法调整的则是国家与公民、国家与企业(商人)之间的社会关系;2
调整对象的内容不同
商法主要规定的是商主体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交易行为规则和行为后果等,经济法主要规定商主体的竞争和政府的调整行为;3
作用内容和作用基点不同
一个侧重保护商人的营利性要求,一个侧重维护社会的整体经济生活和整体经济效益;4
法律性质和法律理念不同
商法属于具有公法因素的私法,侧重个体行为的效益和安全,经济法是具有私法内容的公法,侧重社会整体效益和公平
商法的基本原则
(1)促进交易简便迅捷的原则:短期消灭时效主义,交易规则定型化规则(交易方式和交易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