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调研文章:以服务“三农”为导向,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如何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是银监部门关注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拟从为“三农”服务的要求来探讨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向的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历程及其评价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农村信用社组建和发展阶段(1951-1959),基本保持了合作制的性质
二是反复和停滞阶段(1959-1980)
农村信用社下放给社队,成为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筹资和分配的主要渠道
三是农行代管阶段(1980-1996)
信用社归农行管理,两套编制,两本账薄
农村基层信用社入股组建县联社,信用社与县联社为两级法人体制
四是1996年至今
1996年信用社脱离农行,开始恢复合作金融性质
1996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信用社正式脱离与农业银行的行政隶属关系,逐步改变为“农民自愿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之后进行了一系列理顺外部关系、明晰产权、强化内部管理的改革
从1996年以来迄今为止的改革实践看,我国信用社有三种形式: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合作社
尽管农村信用社经过一系列改革,但无论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合作制银行,还是信用合作社,离完善的产权制度仍有一定距离
县联社统一法人形式,沿袭了原有的信用社产权结构特征,仍存在所有权缺位的问题,民主管理有名无实,成立县联社统一法人,使信用社离农民越来越远,对信用社的参与程度越来越低
在信用社扩大规模和信贷业务高度专业化以后,信用社的民主管理更加难以实现
在省联社与县联社之间,在组织形式上,省联社是行业自律组织,承担着规范与管XX县区联社的职责,而实际上,县联社是省联社的股东,作为一级法人,它有第1页共7页合法经营的自主权,省联社对县联社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