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情况调查与思考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涉农优惠政策的不断推出,农民生活和经济条件带来了新变化、新提高。但是在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中,由于涉农政策制度上和工作中的缺陷,各种矛盾日益显现。通过调研发现农宅方面存有很多问题,对此谈一下我的看法和建议。一、现状与问题调查发现*乡村,有在原宅基地上扩建的;有在承包土地上新建的;有将承包地换给他人建房的;有给已出嫁女儿建房的;有给户口已迁到城镇就业者建房的;有在本村购房的居住。造成目前农村宅基地现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策制度上的,也有工作方法上的。从现状看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大宅院现象。农宅逐步扩大,占地面积已是批准使用面积的2-3倍,并有难以控制的态势,尤其是远离市区的刘备寨、平安城等乡镇农村,户均占地0.6亩左右,高的近0.9亩。据了解,XX市出台了“超出农宅批准面积部分抵顶承包地或口粮地”的减负政策。从此,承包地和口粮地逐步的进入了宅院,宅院从最初的3分变成了现在的6-9分。部分居村边的农户干脆把所有的口粮地全部圈入院内,是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减轻了农民负担,但大面积的耕地被占,超批准面积建住宅等违法占地行为逐步的合法化,形成了难以控制的圈占风,给土地管理工作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后患和恶果。(二)未经批准建住宅、未批先建、批一建二、超批准面积等违法建住宅问题严重。部分由于指标问题未批先建;部分由于建房户与村委会关系紧张,不予通过和上报,最后未批先建;部分仰仗与上级政府、村委会等关系超批准面积建住宅,甚至批一建二,尤其是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部分想当村主任、村书记的人,以宅基地许愿、承诺,私批私放宅基地,造成大量违法建住宅现象。(三)无规划建住宅现象。走进村镇不是整齐划一的新村,而是与文明生态相勃的无规划农杂大院。乡镇村规划严重滞后,部分村是前20年的规划,相当村没有规划。建住宅只需建房户第1页共3页自己选址,自行放线建设,那里有地、那里好就在那里。农村宅基地管理弱化,相关部门职责不清,村两委失职或乱放,是造成私搭乱建农房现象严重、宅基地混乱的又一个重要原因。(四)建住宅安置问题严重。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后,为鼓励农民加强农田经营管理,国家推出经营使用权30年不变政策。决大多数村当时将全部土地按现有人口予以了分包(没有预留地),并签定了30年不变的经营合同。虽着村民生老病死、迁出迁入,二十余年后农村人口变化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过去十余口的家庭现存5人左右,原来的三口之家现已子孙满堂。按照宅基地审批条件,宅基地是虽批了,但无处安置建房已是司空见惯。合适的地方是别人的承包地,被圈入了他人宅院。据手持批文无地建房群众反映:“兑换地块太难了,远处村外1亩也换不出村边的2分地,甚至要花大价钱去买,每处高达6-9万元。去自己的承包地吧,离村太远,听说还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我们真是走投无路了,批了2年了就是没地方,找了政府几次了,至今也没有解决”。(五)宅基地纠纷案件频发。有历史的、有现实的;有客观的、有主观的;有积怨斗气的、有胡搅蛮缠的……但是,其主要表现有侵犯权益、界址不清、遗产归属、私自买卖、擅自批划和实施旧村调整改造规划不彻底、不公正等六大类,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土地整理为目的的旧村改造、居民点搬迁等相继实施,社会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多,由此也引发了土地权属争议的明显上升,尤其是农村宅基地纠纷表现更为突出。二、思考和建议1、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对农村居民加强村镇规划的宣传,教育农民必须服从规划,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2、加速文明生态村建设。进一步落实农村小城镇规划,严格按规划实施村镇建设。国土、规划等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和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大乡镇国土所对村镇宅基地的管理,在强化规划管理的同时,建立农村人口居住地管理网络,理顺人户分离关系,防止有人多处批地,多头建房,坚第2页共3页决刹住违规占地建房之风。擅自在承包地上建房,改变土地用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