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治保会建设之管见治保会是我国宪法确定设置在基层单位的群众自治性的治安保卫组织,是公安机关贯彻群众路线的主要形式和重要途径,是开展群防群治的骨干和助手
当前,随着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不断地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改革,农村治保会的建设也越来越成为我们关注的问题
笔者认为,组织、制度、工作、经费四落实是建设治保会的四项基本要素
治保会的建设过程,也就是四要素的落实过程,在具体实施中应注意以下要点:一、物色合适人选,以正规形式明确职位和职责,增强自信心农村治保组织人员几乎完全来自于农村、农民,存在普通一个特征是基本素质差,表现在:其一,文化知识水平低,思想、政治觉悟低,自私、自利,安于本分的小农意识强
所以物色治保会组织人选不容忽视,当慎重对待
原则上应挑选那些文化素质较高,思想进步,有政治觉悟,最好有工作经验和能力,在周围群众中能一呼百应,有较高威望的中、青年人担任治保主任,主持治保会工作;其二,思想消极腐朽,观念陈旧,总认为农民干工作,一无风险,二无责任,打不了饭碗失不了业,工作干得好坏并不重要,种好责任田才是自己的老本行
有些农村治保主任这样想,自己只不过是村里为了应付上面工作的需要,临时聘用而已,并没有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上级领导的重视,于乡于村无名无分,何苦出力干工作,就连工资还不一定有保障
于是对待工作不闻不问,该拖就拖,得省就省,导致了工作棚架,无法落实彻底
以上作为人的主观因素束缚了治保会应有的职能作用,很不利于工作的落实
对此,我们所采取了如下解决措施
一是更换治保组织,清除老、弱、病、残、素质差、不起作用的治保主任
二是以乡人民正度文件的形式明确各村治保主任,制发工作证,明确职位和职责范围
三是使治保主任享受副科级待遇,实行由乡财政统一拨款,由派出所视其工作完成情况,来综合评定工资的级别和高低
以上措施的落实,充分调动了治保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解决了治保人员的自卑消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