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增强对风险较高的施工作业的管理,推进风险等级管控,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及所属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车间)(以下简称各单位)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其他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述的危险作业包括危险性较大(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的施工作业
第四条危险作业包括以下施工作业: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件 1)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件 2)
(三)首件、首次、典型施工
(四)有限空间作业
(五)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施工作业
第五条中国交建对危险作业实行许可管理,危险作业必须取得《施工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
《施工作业许可证》见附件 3
第二章 作业条件确认 第六条项目实施前,项目部应根据危险源辨识情况,确定项目中存在的危险作业,并作为现场安全管控重点,做好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准备工作
- 2 - 第七条危险作业计划施工时,负责该施工作业的工(段)长或技术管理人员应于施工前至少7 日,向现场的生产经理提出作业申请
第八条接到危险作业施工申请后,生产经理应会同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组织班组长、工程、技术、质量、船机、安全等部门进行现场作业条件确认
第九条 现场条件确认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对有关的危险因素进行检查,检查应包括但不仅限以下内容: (一)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程序编制、审批完成;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经过专家论证
(二)现场是否按照现行的施工方案施工
(三)现场的施工条件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不一致的是否按程序重新进行了审批或专家论证
(四)船机或特种设备是否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