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发展的中长期前景及目前的对策 ——兼论乡村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截止 2000年 11月 1日,全国总人口 12.95亿,其中大陆人口 12.66亿。大陆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4.56亿,占总人口的36.0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 8.07亿,占总人口的63.91%。根据人口学家预计,2050年我国人口将接近 16亿的峰值,其中增长的绝大部分为农村人口。在未来 50年,随着小康社会建设的加速,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速度也会相应加快,但因为农村人口基数特别庞大,农村人口城市化将是一个相当缓慢且艰难的过程。根据目前城市对劳动力吸纳能力的预计,在未来 50年,即使城镇每年可以新增 500万农村劳动力就业,到 2050年才能转移出 2.5亿农村劳动力,这 2.5亿劳动力再带动约 1.5亿家庭非劳动人口进入城镇,这样,到 2050年,全国城镇人口有望在 2000年 4.56亿的基础上再增加 4亿人口,达到 8.56亿,同期农村人口则为 16亿减去 8.56亿,为 7.44亿,较 2001年全国人口普查农村人口的8.07亿减少不足 1亿。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城镇每年新增 500万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估计是按目前经济发展状况作的乐观估计,实际情况可能大不如这个估计。而且究竟目前我国是 8.07亿农村人口,还是 9.28亿农村人口,存在统计口径的差别。若按目前有 9.28亿农村人口来计算 50年后农村人口的数量和城市化率,农村人口数量将更大,城市化水平将更低。 总的来说,未来 50年,基本保持不变的庞大农村人口和这些农村人口缺乏收入增长机会的现实,将使得农村人口问题或农村问题,变成中国现代化最基本的瓶颈,成为中国国情最为关键重要的方面。与此相关,乡村建设应成为当前国家政策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基本国策,乡村建设应尽早研究,尽快实验,以探索解决农村问题的办法。 一、如何估算当前农村人口的数量 1.三组不同的统计数据 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截止 2000年 11月 1日,全国总人口 12.95亿,其中大陆人口 12.66亿。大陆人口中,居住在城市镇的人口为 4.56亿,占总人口的36.0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07亿,占总人口的63.91%。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9.86个百分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999年年末总人口为12.6亿,其中城镇人口3.89亿人,占30.9%,乡村人口8.70亿,占69.1%。 根据现行户籍统计,2000年我国乡村人口数为9.28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