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中国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 (二○○六年四月三日会计科目说明及发展变化历程) (一) 资产类科目 1011 科目 现金 本科目核算信用计的库存现金。信用社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1 0 1 2 科目 业务周转金 本科目核算并账制信用网点领交的现金以及信用社非营业时间和流动服务及备付费用开支等方面领取的业务周转金。并账制信用网点业务周转金实行“全额交回,重新领取”的办法。信用社应根据信用网点业务量大小,离社远近、保管条件、淡旺季节等情况,分别核定一定数量的业务周转金,超过限额的应及时送交信用社。信用社流动服务或在非营业时间值班和备付费用开支需要的现金,领款人要签章立据(作传票附件)并登记有关账簿。 领取周转金,借记“业务周转金”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交回时,贷记本科目,借记现金科目。 1 0 1 3 科目 在途外币资金 本科目核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解入或解出外币现钞时不能当天入帐的在途资金,或在途的汇划款项。运送或汇出资金时, 1112 科目 准备金存款 本科目核算信用社存放中央银行的一般性存款和缴存的存款准备金。 1113 科目 存放中央银行特种存款 - 2 - 本科目用于核算农村信用社存入中央银行的特种存款。本科目应按存款期限设置明细账。 1114 科目 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 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按规定应缴存人民银行的财政性存款。 1115 科目 专项央行票据 本科目核算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用于置换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及历年亏损挂帐的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农村信用社收到专项央行票据时,借记本科目,贷记X X 贷款(或抵债资产、投资)科目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兑付专项央行票据时,借记央行专项扶持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1116 科目 央行专项扶持资金 本科目核算农村信用社已兑付的到期专项央行票据款项。收到已兑付专项央行票据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央行票据科目。本科目属过渡性科目。 1123 科目 存放其他同业款项 信用社存入其他金融机构(除中央银行)的各项存款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应按往来单位设置明细账。存放其他同业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信用社支取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1124 科目 存放联社款项 本科目核算信用社存放联社的一般存款和定期存款,如准备金存款、存放中央银约期存款,结算准备金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