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2 0 1 0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用于规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适用于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及有管理关系的生产(基建)、经营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非电产业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和其他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工会应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和劳动防护方- 2 - 面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并举,控制、减少和消除事故危害。 第九条 集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照本规定和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追究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章 目 标 第十条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全厂停电或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电网瓦解、大面积停电事故。 (三)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 (四)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五)不发生发电厂垮坝事故。 (六)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七)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的施工机械事故。 (八)不发生大面积供热中断事故。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 (一)企业(厂)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 3 - 较大设备损坏和重大火灾事故。 (二)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 (三)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 第十二条 发电厂每年应实现3个百日无事故记录。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生产目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