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网 络 与 信 息 安 全 检 查 管 理 办 法 第 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全面掌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现状,及时发现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规范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坚持“贵在真实,重在整改”的工作原则
第三条 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由各企业行政正职负责,分管副职组织实施,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系统各企业)
第 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科技信息部的主要职责: (一) 落实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安排的各项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 2 (二) 制定集团公司组织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专家实施检查与考核工作; (三) 汇总、审阅系统各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计划和自查报告,审核风险控制措施和整改方案,督促解决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四) 组织研究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并提出对策;对涉及集团公司层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五) 指导系统各企业全面、深入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制定检查标准、制度与实施细则
第六条 集团公司各业务部门应积极配合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
第七条 系统各企业工作职责: (一) 根据当地政府和集团公司的安排,组织实施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
(二) 统筹所管理和所属企业各类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正常开展
(三) 对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工作进行指导
(四) 组织审查所管理和所属企业制定的整改计划和自查报告
(五) 监督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整改计划的执行情况,将未及时完成整改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