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评选办法 (201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施工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我国安装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水平提高,根据国家清理整顿评比达标表彰联席会批复文件,决定开展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以下简称中国安装之星)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安装之星是我国安装行业的最高工程质量奖,获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第三条 中国安装之星评选活动,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中国安装之星评选周期为两年,获奖数量 200项左右
为及时、准确反映工程实际,保证获奖工程质量水平,评选活动的申报、复查、评审分两批进行,每两年表彰一次
第五条 中国安装之星由参加工程建设的企业或单位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装协会(分会)、中国安装协会(会员单位)地区联络组,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中国安装协会负 责 组织 评选、公布 、表彰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六条 申报中国安装之星的工程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经过竣工验收后投产或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指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及民用、公用建筑工程中能独立发挥生产效能或使用功能的设备、装置、输送管线或系统的安装工程
可以是包括建设项目所有内容的完整安装工程,也可以是建设项目中,如发电机组、冶炼炉等相对独立的某个单项工程或系统
第七条 评选范围包括总承包类安装工程和专业承包类安装工程
总承包类安装工程指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施工总承包序列企业承包工程范围涵盖的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类安装工程指专业承包序列企业承包工程范围涵盖的安装工程
申报工程评选范围和规模要求应符合本办法《中国安装之星工程分类及规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