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防范和控制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保证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贷款发放后到收回期间内贷款日常管理、贷款档案管理及其他有关贷款管理
本办法所称管户信贷员指从事贷后管理的信贷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各级机构办理的与个人住房和个人商用房有关的各类贷款
第二章 贷后检查基本要求 第四条 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人依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情况; (二)借款人有无骗取银行信用的行为; (三)借款人品行、职业、收入和住所等影响还款能力的因素变化情况; (四)保证人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变化情况; (五)抵(质)押物保管及其价值变化情况; (六)期房项目工程进度、抵押预登记和正式登记落实情况; (七)有关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与有效性,有无与法律、法规和制度相抵触,需要变更、修改 和补 充 的; (八 )贷款资产风险程度、变化情况及趋 势 ; (九 )其他关系 贷款人债 权 实现 和保障 的内容
第五条 贷后检查方 式: 正常类贷款可 采 取抽 查方 式进行;关注 、次 级、可 疑 和损 失 类贷款采 取全 面 检查方 式
第六条 贷后检查时 限 (间隔 期): 贷款发放后,主管信贷员要及时 向 管户信贷员办理贷款档案移 交 手续 并 介 绍 借款人的有关情况
管户信贷员应 于5 个工作 日内与借款人取得 联 系 ,建 立 固 定联 系 方 式
关注 、次 级类贷款检查时 限 为1 期(1 个月 ,下 同)不 少 于1 次 (含 );可 疑 类贷款检查时 限 为1 期不 少 于2 次 (含 );损 失 类贷款检查时 限 为12 期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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