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中国建筑业企业双百强排名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五届二次理事会决议,中国建筑业协会决定从2011年起,组织开展“中国建筑业企业竞争力百强排名活动”和“中国建筑业最具成长性企业百强排名活动”(以下简称中国建筑业企业双百强排名活动)。为此,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中国建筑业企业双百强排名活动是一项激励企业奋进的行业公益性活动。其宗旨是彰显中国建筑行业的综合实力,展示中国建筑业辉煌业绩,树立企业“品牌”形象,促进建筑业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建筑业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升竞争力。 二、组织机构 中国建筑业企业双百强排名活动由中国建筑业协会主办,建筑时报社协办,各地区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大型央企及有关媒体作为支持单位。 在中国建筑业协会领导之下,成立中国建筑业企业双百强排名活动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各地区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大型央企以及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和领导组成,其职责是全面负责排名活动的组织、评价标准制定、排名过程的监督管理、排名次序的最后确定等工作。 中国建筑业企业双百强排名活动评审委员会下设秘书组和专家组。秘书组负责日常事务和信息联络工作。专家组成员由建筑行业内资深专家、专业研究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排名标准和排名方法,参与评审过程中的统计、复核、抽查、初评等工作。 各地区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本地区本行业该项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参评资格 在中国大陆取得经营许可、持有中国各级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资质、从事工程承包和施工活动的独立法人单位,均可报名参加中国建筑业企业双百强排名活动(港、澳、台地区企业暂不参评;国资委管理的大型央企最高层级独立法人单位不参评,其下属的多层级子公司均可以独立法人为单位报名参评)。 具有特级资质和一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报名参加“中国建筑业企业竞争力百强排名活动”,具有二级和三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报名参加“中国建筑业最具成长性企业百强排名活动”;具有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得参加“中国建筑业最具成长性企业百强排名活动”;具有一级资质的企业若已经进入“中国建筑业企业竞争力百强排名”序列,则不得再报名参加“中国建筑业最具成长性企业百强排名活动”;具有一级资质的企业若未进入“中国建筑业企业竞争力百强排名”序列,可根据自愿的原则(在申报表中注明),参加“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