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开放、更加严格、更加细化 中国摄协颁布新版个人会员入会细则 新修订的《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以下简称“新入会细则”), 经中国摄协第八届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将于7 月 1 日起施行
此后,申请加入中国摄协的摄影人,都将依据新入会细则予以审核
本次入会细则的修订,本着更加开放、更加严格、更加细化的原则,将条款表述方式由文本式改为表格式,以便申请人和审核人准确掌握和把控
申请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分值计算由原来的4 分制变为10 分制——积分达10 分以上(含10 分),同时其中须有4 分以上为中国摄协或所属部门相关条件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
新入会细则将申请人条件由原来的“年满十八周岁”降为“年满十六周岁”
按从事摄影工作的形式或职业不同,对摄影创作、摄影理论研究、摄影教育、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摄影图书出版、摄影组织和摄影相关产业等不同类型申请人申报业绩条件做出详细规定
新的入会细则还将业绩条件编附序列号,以便申请人进行对照
近年来,为适应中国摄影事业繁荣发展的需要,吸纳更多优秀摄影人才尤其是优秀青年摄影才俊加入中国摄协大家庭,为中国摄影事业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和活力之源,根据中国摄协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工作报告精神及新修订的《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 中国摄协对现行的2010 年七届四次主席团会议通过的个人会员入会细则做了较大程度修订
本次修订过程中,中国摄协有关业务部门集思广益,实事求是,征求和吸纳了业界许多建设性意见,从实际出发,既保持总体稳定,又体现与时俱进
附:新入会细则 根据2012 年 12 月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申请人基本条件 凡提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年满十六周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
赞成中国摄影家协会章